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某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302民初2709号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某某: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邹某某银行卡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2民初2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