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某某, 宣城市天勤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智益达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天鹏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大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智益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宣城市天勤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宣城天鹏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朱某某、湖南大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智益达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宣城市天勤医药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安徼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