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耶泽勒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昊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81民初427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耶泽勒商贸有限公司:本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昊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耶泽勒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1民初4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天长市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