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某,第三人-林某某, 广西北海市旺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北海市旺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某某、第三人林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