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涂某某,涂某,刘其祥, 金寨县金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金寨国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524民初350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寨国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涂某某、涂某、刘其祥:本院受理金寨县金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24民初35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