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某某,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113民初397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司,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13民初3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艳山红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