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某某,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黔0113民初3978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内容
胡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司,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13民初3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艳山红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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