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某, 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晋0624民初153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某:本院受理原告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晋0624民初15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