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士杰, 沈阳龙湖新北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杨子商品房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3民初2810号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杨子商品房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沈阳龙湖新北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士杰、沈阳杨子商品房销售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3民初2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