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王某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1)云2601民初1957号 |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民法院 |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01民初19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