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04民初9510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郝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津0104民初9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