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任某某,何某某,潘某某,林某某, 广西京桂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桂01民再117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广西京桂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桂01民再117号申诉人任某某与被申诉人何某某、潘某某,原审被告广西京桂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林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1民再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刊登日期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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