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宋先胜,贾明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津0110民初253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内容
贾明:本院受理原告宋先胜与被告贾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津0110民初2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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