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王运琪王小磊,蔚阳, 天津麒麟车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运琪 :本院受理王小磊与蔚阳,天津麒麟车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王运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