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某,张某某, 大同市云星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同市云星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某:本院受理王某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军营法庭一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