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某某,唐某某,陶某某,王某某, 安徽瑶海钢构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民终7047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某某、王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薛某某、唐某某与被上诉人安徽瑶海钢构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陶某某、王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民终70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293900元,公告费400元,由薛某某、唐某某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