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405民初2405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405民初24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广西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二楼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