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红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319民初837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红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与被告姜红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津0319民初8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