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某某,徐某,徐某某, 辽宁金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辽宁金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徐某、徐某某:本院受理王某某诉辽宁金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徐某、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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