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王某某,黄某某,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中心支公司 ,通榆县汇程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181民初539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刘某某诉你、黄某某、通榆县汇程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市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81民初53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