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付某某, 大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283民初461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付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大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某、付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83民初46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店河市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