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金星,李月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月仙:本院受理原告吕金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7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