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泽宇,王欣,斑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斑马欣诚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斑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深圳斑马欣诚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戴泽宇、王欣诉被告斑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深圳斑马欣诚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十日)、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6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20分钟在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开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