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某某,周某某, 福州华威汽车驾训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营业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11民初51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华威汽车驾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某某与被告福州华威汽车驾训有限公司、周某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11民初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