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某某,李某某,黄某某,李某某,薛某,陆某某,刘某,韩某某,王某,陆某某,盛某,陆某某,陆某某,李某,武某某,张某某,范某某,赵某,康某, 安徽省顺通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某某.刘某.韩某某.王某.陆某某.盛某.陆某某.陆某某.李某.武某某.安徽省顺通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张某某.范某某.赵某.康某: 本院受理再审原告郭某某、李某某、黄某某、李某某、薛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623民再30、33、49、50、51、52、53、5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