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 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02民初317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31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