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某,张某某, 襄垣县江东家具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423民初135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襄垣县江东家具店:本院受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襄垣县江东家具店、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423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