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西卓越水泥有限公司 ,山西宝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406民初87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宝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西卓越水泥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1)晋0406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山西卓越水泥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6元,减半收取408元,由原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店上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