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某某,王某某, 天水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山县东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524民初126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武山县东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某、天水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524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