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刘某,刘某某,刘某某,焦某某,徐某某,郎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抚顺市陆鑫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4民终1378号
案由
健康权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抚顺市陆鑫运输有限公司、焦某某、徐某某、郎某: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某某诉被上诉人刘某某、王某某、刘某、刘某某、刘某某,原审被告抚顺市陆鑫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焦某某、徐某某、郎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民终1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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