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刘某,刘某某,刘某某,焦某某,徐某某,郎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抚顺市陆鑫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4民终1378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抚顺市陆鑫运输有限公司、焦某某、徐某某、郎某: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某某诉被上诉人刘某某、王某某、刘某、刘某某、刘某某,原审被告抚顺市陆鑫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焦某某、徐某某、郎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民终1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