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某某,郭某某, 深圳市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03民初1247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某某、郭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洪某某、郭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503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支付原告物业费11778元、公摊水电费1256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