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某某,覃某某,于某,廖某某, 柳州市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0)桂0204民初772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刊登在G142版的原告为柳州市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中,其中“赵某某、覃某某:本院受理柳州市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204民初7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某廖某某:本院受理柳州市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应更正为“廖某某:本院受理柳州市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