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左某某, 南宁市君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735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宁市君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左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与被告南宁市君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左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07民初7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