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神木县晟通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神木市晟通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上海欧米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宁民终606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606号上诉人上海欧米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神木县晟通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