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张某,第三人-,鑫畅巴士分公司, 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鑫畅巴士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3民初863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本院受理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第三人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鑫畅巴士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3民初8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尹家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