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谢某某,谭某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0202民初2456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内容
谢某某、谭某某:本院受理关于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202民初24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与被告谭某某、谢某某于2017年2月6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编号:55012017100488130301);二、被告谭某某、谢某某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526216.76元,支付利息8604.99元、罚息118.67元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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