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西中艺钜丰能源有限公司 ,华贸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阳泉煤业化工集团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铁投广润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鑫万通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05民初6124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鑫万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四川铁投广润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鑫万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中艺钜丰能源有限公司、华贸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化工集团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105民初6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山西鑫万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中艺钜丰能源有限公司、华贸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阳泉煤业化工集团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四川铁投广润物流有限公司支付586769.94元,并支付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