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那某某, 呼和浩特市蒙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那某某、原审被告呼和浩特市蒙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