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应泰纸业有限公司 ,大连天池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大连赫东废旧塑料有限公司 ,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9民初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应泰纸业有限公司、大连展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大连赫东废旧塑料有限公司、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天池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9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