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某某,于某某, 大连成林汽车修配厂 ,大连市甘井子区润达汽车配件经销处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1民初566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大连成林汽车修配厂: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市甘井子区润达汽车配件经销处诉你及郭某某、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1民初5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