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某某,刘某某,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公司 ,吉林省启铭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1421民初4375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林省启铭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某某诉被告刘某某、吉林省启铭物流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1421民初4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