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齐刚, 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0129民初32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齐刚:本院已受理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29民初3253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