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某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25执2677号,(2020)皖1125民初653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某某: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与被执行人姜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5执2677号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履行(2020)皖1125民初653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对姜某某所有的位于定远县西大街伟华幸福城满园19幢504室【皖(2017)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3274号】房屋的价值予以评估、拍卖,并将以上述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责令你及时与定远县人民法院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