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田某某, 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1)晋0430民初688号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人民法院 | 
| 内容 | 田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430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