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聂某, 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411民初227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聂某:本院受理原告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411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