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某某, 山西富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平汽车运输中心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晋0981民初1516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人民法院
内容
山西富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山西富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平汽车运输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晋0981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主要内容: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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