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某某,俞某某, 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9民终1267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俞某某:上诉人唐某某与被上诉人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俞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晋09民终12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