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981民初1162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诉被告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98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