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某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津0106财保40号之一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公告人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某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吴某某名下津A6G100奇瑞捷豹路虎小型轿车予以查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津0106财保40号之一诉前保全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