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某某, 介休市申源实业有限公司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鼎石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津03民初2087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鼎石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申源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津03民初2087号原告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