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某某,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302民初17516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某某:本院受理(2021)黔0302民初17516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已支付的代偿款77222.34元;2、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资金占用损失5113.15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77222.3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自2019年11月20日计算至2021年6月15日,后续资金占用损失计算至全部代偿款清楚之日止);以上合计82335.49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力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A131办公室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十时在本院机关第二十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